官方原文摘录(商务部合作司):「为进一步完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高质量发展,商务部起草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官方原文:「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
- 官方原文(页面标题):「商务部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公告附 2 份文件(逐字):「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说明」。
- 口径说明:本条为草案并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意见征集已截止但未见施行版);本条属存量条目(发布 2026-07-24),按「首次进入本事实库」登记并如实标注存量属性。
商务部合作司就《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表示旨在进一步完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高质量发展;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通知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与《起草说明》两份文件。截至本机 2026-09-22 复核,未检索到该条例的施行版本,本文照官方口径标注为草案阶段,不写成已实施。
原文出處:https://hzs.mofcom.gov.cn/gzdt/art/2026/art_07afd66d4aa140fd8f65e36ca8d61a15.html(商务部合作司,2026-07-24 22:53(发布;草案阶段,本机 2026-09-22 复核))。本文仅转述官方原文,不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