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推出來港試用期與定期技能考核機制,避免出現資格名不符實的現象。
- 報道原文:「「外籍家居照顧員」面對的是身體機能衰退或患有慢性病、認知障礙症的長者,其護理技術要求與一般家務助理截然不同」。
- 報道原文:「加強實用廣東話及香港長者生活習俗的培訓,減少適應陣痛。」
- 報道原文:「政府要求申請者具至少三年長者照護經驗及認可培訓,儘管是本地認證,但仍須建立有效監管制度」。
- 口徑說明:以上為立法會議員/政黨(第三方)意見,**並非官方政策原文**;官方原文(《應對社會高齡化對策報告》措施 (54))只寫明「參照現有輸入外傭制度、以試驗計劃形式輸入具備較高護老技能培訓水平及經驗的外籍家居照顧員」,未載資格年數、試用期或考核安排。
香港文匯報報道,立法會議員、民建聯福利事務發言人回應《應對社會高齡化對策報告》,並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公布試行輸入具備較高護老技能的「外籍家居照顧員」提出建議:認為有助緩解家居照顧員短缺情況,為「以老護老」等高壓家庭提供多一個選擇;並建議在制訂執行細節時嚴格落實三年專業資格認證、強化粵語溝通與本地習俗培訓,以及推出來港試用期與定期技能考核機制。本文只轉述媒體報道原文,不加評論。
原文出處:https://www.wenweipo.com/a/202609/20/AP6aaef083e4b01d54a283ef1e.html(香港文匯報(2026-09-20 04:28 發布、16:25 更新;轉述立法會議員、民建聯福利事務發言人意見),2026-09-20 04:28(發布)/16:25(更新))。本文仅转述官方原文与媒体已报道细节,不加评论。